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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损失评估情况和有关规定,对受突发事件影响较大的地区和行业给予费用减免、贷款贴息、财政资助等政策扶持,组织提供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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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应当组织编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规范,明确应急预案的体系构成、主要内容、制定和审批程序、管理责任与要求等。制定应急预案执行国家规定的突发事件分级标准。国家尚未制定分级标准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先行制定,报国务院或者国务院确定的部门备案。
本办法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突发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具体分级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本市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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