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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后,无房产证的安置房可以办理赠与公证,赁房管局产调证明或安置协议等手续,可以代替房产证在公证处办理公证。 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
如果拆迁安置房没有不动产登记证书,当事人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一般没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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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拆迁安置房可以买卖,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只要是在国有土地之上建立的拆迁安置房,能拿到产权证的房屋就可以买卖。如果还没有出产权证,凭着拆迁安置协议也可以买卖,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只是说风险比有产权证的大一些。2、买卖合同只要符合一般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即可,不论名字是叫买卖合同,还是买卖协议,诚信协议,本质都是房屋买卖合同,和名字没有关系。既然是合同,就要符合法律一般规定的买卖合同生效要件,不能使无权处分等等。3、买卖合同只是债权,要想保住房屋一定过户到买家名下,还是要通过律师陪购,确保购买者的合法权益。任何合同都有风险,即使买卖合同有效,也还是需要聘请律师陪购。买房子是大事情,涉及合同的事情,普通老百姓根本不通晓,一个条文,一个用词,一个条款都有可能造成以后的麻烦,与其等到法院诉讼才找律师,不如买卖房屋是就聘请律师把关。避免以后的风险,比较陪购费用和诉讼费用比较起来差别还是比较大的。
安置房是政府在开展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为被拆迁户安置的房屋。有完全产权的拆迁安置房可以买卖。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可以上市交易;房屋所有权证(房产证)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合法权利、占有、使用、受益和处分房屋的唯一合法凭证。
按国家规定安置房没有房产证是不能买卖的,但可以私下以合同的方式出售。等产权发到卖方手上就可以按合同约定来办理过户。买卖过程中,房屋出售是不受保护的,也就是说有了纠分,法院也不会判定房屋归买方,若卖方不卖房屋了,买方最多按合同约定中的违约金拿钱走人。房子所有权还是在卖方手中,不管卖方以任何借口违约,房屋还是他的。因此建议合同约定违约金时应该尽量的弄高点,达到可以过户时期外面的基本房价,这样卖方违约无利可图,也不会违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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