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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登录当地社会保障局事业局网上申请与查询系统,选择“个人登录”,输入身份证和密码,点击登录进入下一个界面。2、输入个人编号或者是社保卡号点...
请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社保卡号至成都社保局办公大厅窗口查询。成都社保网络查cdhrss.gov.cn/index.a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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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打开百度浏览器,并搜索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进入。进入网站后,点击“服务大厅”。点击“社会保险”。点击”综合“。点击“市社会保险个人网上服务系统”。进入登陆页面,填写号码和密码并登录。进入市社会保险个人网上服务系统后,点击右侧“缴费历史”,选择需要查询的选项即可。以下是个人社保缴费记录如何查询的温馨提示。《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建立缴费记录,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并应当按照规定记录个人账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保存缴费记录,并保证其完整、安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至少每年向缴费个人发送一次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通知单。缴费单位、缴费个人有权按照规定查询缴费记录。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费,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劳动者查询缴费情况,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查询:一、查询用人单位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名册和当月缴费票据;二、持本人身份证到当地社保大厅企业养老保险经办窗口查询;三、登录当地人社局网站查询。《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1)您可以拨打社保查询12020热线,客服人员将热忱为您查询您的缴费信息; (2)您可以登录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入个人网上服务大厅进行注册登记进行查询,或者找到“个人社保查询”、“社会保险缴费明细查询”等栏目,按要求输入身份证、密码等,即可! (3)您可以通过人社局微信进行查询; (4)各镇社保所和市民服务中心有社保一体机进行个人缴费信息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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