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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前夫不肯拿出户口本,女方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
你可以到户籍派出所申请办理分户,重新办理一本只有你一人名字户口本, 或凭身份证,到户籍派出所申请开具户籍信息注明,加注用于办理结婚证,加盖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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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步错了,造成大错。 2、离婚后,凭说好的事情就应该及时变更房产证的所有权人;前夫签字3万元,后又要15万元,你可以不同意的;如果买家追究你,你就可以追究前夫承担责任。 3、现在签好了给前夫15万元迁户口的协议,很是被动;除非这个协议是被迫,或者是存在重大误解,起诉法院主张该协议无效才行,否则不好办。
可以。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在迁移户口时,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劝说、调解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迁转手续。《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男方不愿意拿出户口本而导致户口无法迁移,对此可用两种方法解决:一是确认户口本确在男方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户口本为双方共有并且共用,男方不愿拿出来即可告对方侵权; 1、写个要求迁移报告,到原丈夫户口所在派出所的领导或者他们上级机关反映情况; 2、写个要求迁移报告,到原丈夫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反映情况; 3、写个要求迁移报告,到原丈夫户口所在地县、市级信访局反映情况 另一方法是向户籍管理部门申请遗失补办。因户口本老是没法拿到,因此可确认其已遗失,在户籍部门补发时将户口顺便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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