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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同的效力,合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一、有效合同。 所谓有效合同,是指依法成立并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合同。 二、合同无效。 无效...
1.合同效力分为有效、无效、可撤销、效力待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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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效力分为有效、无效、可撤销、效力待定几种。 一、有效: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二、具备以下情形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三、可撤销:撤销前有效、撤销后无效。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四、效力待定的合同:追认前效力待定,追认后有效、拒绝追认无效。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无处分权人签订的合同。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合同可以分为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可撤销合同。 (一)有效合同,一般来讲合同双方当事人肯定希望签订的合同是有效合同,有效的合同,对合同签订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实际中经常出现无效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的情况,这会给一方当事人带来损失的。 (二)无效合同。无效合同自始无效、当然无效、确定无效、绝对无效。 (三)效力待定合同。是合同因存在瑕疵致使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对当事人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处于不确定状态。从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来看,合同效力待定主要因为合同签定主体存在瑕疵,在第三人或行为人采取补救措施或拒绝采取补救措施之前,该合同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合同效力待定意味着此时不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力,但如果经过追认的话还是可以的。 (四)可撤销合同。是指因意思表示不真实,通过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归于无效的合同。
关于合同的效力哪几种的回答为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这个“法律效力”不是说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说由于合同当事人的意志符合国家意志和社会利益,国家赋予当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当事人严格履行合同,否则即依靠国家强制力,要当事人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1、合同对双方当事人的拘束力。合同对当事人的拘束力又表现在权利与义务两方面。 即合同当事人依据法律与合同的规定所产生的权利依法受到法律的保护,合同的当事人有请求和接受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权利,这些权利也包括合同履行当中的抗辩权、代位权和撤销权等,同时当事人还有在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时获得补救的权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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