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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所需证件: 1、需提供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2、未提供新生儿父亲身份信息的,新生儿母亲应提供本人签字的书面声明材料; 3...
出生证明办理方法: (一)《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时间:每周一~周五全天。 (二)备齐父母身份证原件和接生医院出具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进行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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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出生证明办理流程是: 1、医院收取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 2、在核实父母身份证信息无误后的第二天,专职医生会给新生儿母亲一份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新生儿父母要认真填写; 3、到孩子出生医院所在辖区的妇幼保健站后,找到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窗口,将准备好的资料交给窗口内的工作人员审核办理; 4、工作人员审核完毕之后会将办理好的出生医学证明交付给办理人。
根据新生儿定居的原则,可以和父母一起定居。必要资料:结婚证书、新生儿父母书面申请、新生儿出生医学证书、父母户籍簿、户籍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即可。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抛弃婴儿,由收养者或婴儿机关向户籍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一、所需证件: 1、需提供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2、未提供新生儿父亲身份信息的,新生儿母亲应提供本人签字的书面声明材料; 3、对于新生儿母亲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与住院分娩登记的产妇姓名等相关信息不一致的,领证人应当提供户口登记机关的相关证明,必要时应当提供法定鉴定机构有关亲子鉴定的证明。 二、办理程序: 1、具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接生人员填写并确认分娩信息后,将《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转给签发人员,签发人员审验领证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材料,由领证人填写和确认新生儿姓名及其父母相关信息; 2、签发人员打印《出生医学证明》; 3、盖章人员在盖章前需对《出生医学证明》的信息进行核对,准确无误后方可加盖印章,并做好首次签发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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