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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是否构成犯罪,综合考虑犯罪动机、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是否、有无、立功?认罪态度、是否具有从轻或者减轻情节,是否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等因素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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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怎么认定投毒罪(一)投毒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本条增加了投毒这种行为方式。对投毒行为直接适用本条之规定。故只要行为人实施的投毒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即便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也构成投毒罪的既遂。如果已经造成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的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则应依照本法第115条规定处罚。(二)投毒罪与以投毒为手段的行为的区别不论在何种场合投毒,投毒行为的具体指向如何,只要行为人明知自己的投毒行为会引起不特定多人或者不特定多禽畜中毒伤亡,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就应以投毒罪论处。如果投毒行为只是指向特定的个人、特定个人家庭饲养的禽畜、承包的鱼塘等,并有意识地将损害结果限制在这个局部范围内,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不应定投毒罪。应根据实际情况,构成什么罪就定什么罪,如故意杀人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破坏生产经营罪等。(三)投毒罪与危险物品肇事罪的界限如果行为人违反毒害性物品管理规定,也可能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但这种罪是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的重大事故,且只能由过失构成;而投毒罪则不受这个范围的限制,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四)投毒罪与环境污染行为的界限环境污染,是指工厂、企业、事业和科研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任意排放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民健康,破坏自然资源,在规定的期限内能治理而不治理的行为。这种行为的危害后果,有时虽与投毒罪相似,但行为产生的原因和表现形式,与投毒罪是不同的。二、投毒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投毒罪,是指故意投放毒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投毒罪的量刑标准是:(一)投毒罪的,尚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二)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本法第115条规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投毒罪罪名已经取消了,修改为投放危险物质罪,其认定标准为: 1、客体要件,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成为本罪主体。 4、主观方面,犯罪的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二、投放危险物质罪量刑标准: 1、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将其运输、携带、寄递进出国(边)境的行为。规定的“运输”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采用携带、寄递、托运、利用他人或者使用交通工具等方法非法运送毒品的行为。“运输”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采用携带、寄递、托运、利用他人或者使用交通工具等方法非法运送毒品的行为。“制造”是指非法利用毒品原植物直接提炼或者用化学方法加工、配制毒品,或者以改变毒品成分和效用为目的,用混合等物理方法加工、配制毒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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