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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只能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必须在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诉讼离婚当事人可以在一方当事人离开户籍所在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
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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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离婚的。但只能诉讼离婚。 夫妻一方在外地,其中一方又不愿意离婚,或愿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财产处理等方面未达成协议的,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有关规定,可区分不同情况向有权管辖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①向被告住所地(通常指户口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就是说,由要求离婚的一方向不愿意离婚的一方的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就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②向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3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在外地的下列情况,可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一是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二是被劳动教养的人三是被监禁的人。 ③按照《意见》第11条的规定,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如果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向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地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此外,根据《意见》第12条的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可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向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向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1、夫妻都在外地可以在外地办理离婚手续,但是夫妻二人只能办理诉讼离婚手续,不能办理协议离婚手续。一方当事人要提起诉讼离婚的,应到被告方的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受理后,双方参加庭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如果是离婚协议,一般认为双方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或者到原来办理婚姻登记的民政部门办理,或者到户籍所在的民政部门。因此,如果协议离婚,每个地方的规定都不同,有些地方可以在不同的地方办理,但是需要临时居留许可,有些地方不允许在不同的地方办理,必须回原来处理婚姻登记的民政部门负责。如何处理异地离婚程序1.如果双方同意离婚协议,则无需在签发结婚证书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并可在任何一方的登记地点办理。2.如果双方不同协议离婚,他们需要去被告的住所(居住地是指居住地,但是常住地不同于居住地和地方)常住地是居住地,常住地是指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基层法院诉讼离婚。异地协议的离婚程序是什么?严格来说,夫妻双方不能在不同地方处理离婚协议。因为《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5条规定婚姻登记管辖权按行政区划分。1.县、不设区的城市、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办理行政区域内两个或者一个永久居民的大陆居民的结婚登记。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内地居民或者乡(镇)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2.省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其确定的民政部门应当登记在香港和香港的外国居民的婚姻登记、澳门、台湾居民和海外华人。处理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特殊地区居民的结婚登记,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由省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批准。婚姻登记机关不得违反上述规定办理结婚登记。协议离婚是中国合法离婚的方式之一,也是离婚时大多数夫妻的首选方式。通常,在夫妻之间不能同意离婚时,他们会考虑通过诉讼中止婚姻。原因主要是因为协议中的离婚程序很简单,当事人可以在短时间内解除双方的关系。与诉讼离婚相比节省了太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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