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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程序如下: 1、出租人与承租人经过协商,签订书面形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出租人携带身份证明、房租租赁合同等材料到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
公租房变更承租人条件 1、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 2、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 3、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 4、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二年以上;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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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程序如下: 1、出租人与承租人经过协商,签订书面形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出租人携带身份证明、房租租赁合同等材料到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根据《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第十九条规定,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终止的,当事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原租赁登记备案的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变更、延续或者注销手续。
房屋租赁程序如下: 1、出租人与承租人经过协商,签订书面形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出租人携带身份证明、房租租赁合同等材料到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根据《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第十九条规定,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终止的,当事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原租赁登记备案的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变更、延续或者注销手续。
第一步:填写申请表 登录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网到公共租赁房栏目下去下载《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查找符合自己申请身份的相关表格,例如刚毕业的大学生可以填写新就业大学生表格,也可在日常工作时间到各区住建局受理窗口(详见表格)领取,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第二步:递交申请 如果已经有单位的申请,把填写完成的《申请表》及所需申请材料交到单位,由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无工作单位的,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及所需申请材料交至户籍所在地区住建局,由区住建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还要明确申请保障形式到底是货币补贴还是实物配租。 第三步:单位(街道)公示 用人单位(街道社区)填写《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情况公示表》并加盖单位(街道社区)公章后,在自己单位内部(街道社区)张贴公示,公示期为7天。 第四步:等市级审核后公示结果 用人单位把材料递交给区住建局进行区级审核,符合条件的再进行市级审核。确定属于基本符合条件申请家庭,很快会在《杭州日报》和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网公示名单上(公示期7天)。 第五步:参加摇号确定选房顺序 市级审核机构按配租原则对基本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进行定期(每月)分类摇号并产生选房顺序号。摇号结果及选房通告在《杭州日报》和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网上发布。 第六步:填写受理单 确定名额后,在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网(住房保障→公共租赁住房专栏)自助打印《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受理单》(以下简称《受理单》)(也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原受理区住建局领取《受理单》)。 第七步:参加公开选房 在接到选房通告后,根据通知,带着《受理单》、本人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选房现场参加选房。 千万别错过时间,如果没有参加选房的话,将被视作放弃本次公共租赁住房配租,保障资格终止,而且从放弃之日起,2年内不可以再申请公租房保障。 第八步:签租赁合同 拿到房源后,跟所属公司、市级经租管理单位签订三方租赁合同(无用人单位的,申请人与市级经租管理单位签订双方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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