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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2、: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丧偶)。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
1、涉外婚姻登记需要注意提交法律规定要求的材料。包括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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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登记需要注意两点: (1)不违反接受国的法律和法规。婚姻领事登记不接受的基本原则是背道而驰的法律和法规。 (2)当应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中国公民海外中国大使馆和领事馆办理结婚登记时,应着眼于是否接受国的法律和法规承认领事婚姻。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离婚登记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离婚后,双方因财产、子女抚养发生纠纷,要求人民法院重新处理的问题。夫妻双方办理离婚登记后,又对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发生纠纷,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根据审判实践中的做法,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根据离婚登记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的处理情况,发生纠纷的原因和理由,给予审查处理。 2、夫妻双方为了各自的或共同的目的进行假离婚登记,后发生纠纷,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是否应当受理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民)复(1985)35号《关于男女登记离婚后一方翻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是否应当受理的批复》指出: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领取了离婚证的,其婚姻关系即正式解除。一方对这种已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翻悔,在原婚姻登记机关未撤销离婚登记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应受理,告知当事人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解决。根据该批复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25条等有关规定,对上述问题,如果双方当事人均未,一方或双方要求原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撤销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离婚登记,宣布其解除婚姻关系无效,收回离婚证,并对当事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如果当事人一方持离婚证与他人另行结婚,应承认其婚姻有效,但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其欺诈行为可建议当事人所在单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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