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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有关资料应当由分包单位妥善保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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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农村商业银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本规定的章程;(二)发起人不少于500人;(三)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资本充足率达到8%;(四)设立前辖内农村信用社总资产10亿元以上,不良贷款比例15%以下;(五)有具备任职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六)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七)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它设施;(八)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它条件。
开设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有关资料应当由分包单位妥善保存备查。
农民工工资专户管理的规定有: 1.企业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2.企业可委托银行发放农民工工资。 3.企业因被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追回的被拖欠工程款,应优先用于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法律规定: 《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 企业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企业可委托银行发放农民工工资。 《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 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与建设工程承包企业结清工程款,致使建设工程承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先行垫付的工资数额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 《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企业因被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追回的被拖欠工程款,应优先用于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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