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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房屋补贴、交通补贴公司是以货币方式一同发放的,应该纳入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范围。车贴、饭贴如果是现金或转账发在工资中的,则计入经济补偿金...
建议有能力的人员尽量将欠费交上。养老保险中断缴费后要办理补缴的手续不是很复杂,补缴人持《失业证》或《解除(终止可以的、中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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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个人名义参保的,如果漏缴不能够进行补缴,只有由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能够进行补缴,并且补缴五险。如果单位没有做申报(没有给开户)的只能补缴养老。缴纳一段时间后,中断想补缴地可以找代理公司补缴。 二、缴费单位(不含个体、自由职业者)漏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应带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个案补缴: 1、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 2、《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3、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员工补缴当月个税证明等; 4、其他相关材料。 社保补缴时效: 1、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2、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差额补助采用“先缴后补、按季申请、逾期不补”办法,相关单位或个人应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1日至当月底期间申请其上季度的社会保险补贴或社会保险差额补助。除首次可以申请前二个季度、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外,其余每次只能申请前一季度的社会保险补贴或社会保险差额补助、且最长不超过3个月。
工伤事故已经过去好几年了,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现在超过了工伤认定时效,不能再去申请工伤认定的。法律依据如下:《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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