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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每个项目的专项附加扣除费用和标准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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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特别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儿童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个特别扣除。除此规定的6个项目外,不属于个人所得税特别追加扣除项目。
1、子女教育: 子女接收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之出,每个子女每个月1000元的定额扣除 2、继续教育: 在学历期间每月400元定额扣除,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接收技能人员培训的在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当年定额扣除3600 3、大病医疗: 除掉医保报销后个人承担累计超过15000的部分并且在80000元内如实扣除 4、住房贷款利息: 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不能超过240个月 5、住房租金: 直辖市,省会城市扣除标准每月1500 市辖区人口超过100万的没做扣除1100元,人口小于100万的扣除800元 6、赡养老人 纳税人为独生女的每月2000元扣除比例 非独生女由兄弟姐妹分摊2000元的定额扣除
个人所得税扣除项目如下: 1、社会保险费; 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2、住房公积金; 个人缴付的住房公积金,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3、年金; 企业和事业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办法和标准,为在本单位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职工缴付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单位缴费部分,在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4、商业健康保险; 对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 5、公益捐赠; 个人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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