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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名股东(实际投资者)有权转让股权。隐名股东(实际投资者)与名义投资者订立持股协议的,无法律规定无效的,应当认定该协议有效。隐名股东(实际投...
隐名,是实际出资但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并未被记载为股东的人。很多人认为,隐名股东是实际出资人,出了钱,可以依据其出资,直接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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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但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却记载为他人的出资人。 《公司法解释(三)》将隐名股东称为实际投资人,将名义出资人称为名义股东。 根据《公司法解释(三)》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名义股东处分其名下股权的可以参照认定为无权处分。 换言之,隐名股东(实际投资人)是真正有权处分股权的人,其有权转让股权。
在实践中,我们都知道,为了避免法律或其他原因,公司股东会以隐名股东的名义出资,但公司章程中没有出资人。隐名股东的股权转让是怎样的?隐名股东是指为规避法律或者其他原因,以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但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工商登记中记载为他人出资人的。《公司法解释(三)》称隐名股东为实际投资者,名义投资者为名义股东。根据《公司法解释(三)》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名义股东处分其名下股权的可以参照认定为无权处分。换句话说,隐名股东(实际投资者)是真正有权处分股权的人,有权转让股权。如果是隐名投资者转让股份,首先要确定是否具有股东身份,确定方法和依据如下;若并不具有股东身份,则转让合同无效;如果你有股东身份,你需要根据情况来对待:如果受让方继续隐名,你需要与著名股东建立新的契约关系。;如果受让人需要显名,则需要隐名股东成为显名股东,然后完成转让。
当然有权利转让。 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但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却记载为他人的出资人。《公司法解释(三)》将隐名股东称为实际投资人,将名义出资人称为名义股东。 根据《公司法解释(三)》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名义股东处分其名下股权的可以参照认定为无权处分。换言之,隐名股东(实际投资人)是真正有权处分股权的人,其有权转让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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