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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最迟是六个月内执行完毕。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 第五条: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
当事人不申请执行,法院一般不能主动执行。行政机关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力,当事人拒绝执行的,行政机关需要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可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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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霖律师回复很好。我认为,如果是已经申请执行而且被执行人财产已经开始执行、财产没有争议的应该继续执行。没有在执行“范围之内的财产,或者还没有提出执行的具体财产”应该考虑, 一,继续执行,但是有人提出异议或者继承人表示异议除外, 二,按照马霖律师的《民事诉讼法》234条执行中止。
1、追索赡养费、费、抚育费、、医疗费用的案件;2、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3、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所谓的情况紧急,主要是指下列情况:需要立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的;需要立即制止某项行为的;需要立即返还用于购置生产原料、生产工具款的;追索恢复生产、经营急需的保险理赔费的。上述类型的案件,需要先予执行的,还应当满足下列条件:1、当事人之间事实基本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生产经营的。2、申请人有实现权利的迫切需要。即如果申请人不预先实现有关的权利,则其生活或生产就会遇到极大的困难。3、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了申请,案件的诉讼请求属于给付之诉。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5)采取强制措施。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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