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专门机构收缴罚款 1、专门机构收缴罚款的适用范围。例外:当场收缴、执行措施收缴。 2、专门机构收缴罚款的程序。 (二)当场收缴罚款 1...
(1)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2)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处罚机关与收缴罚款机构相分离 1.除《行政处罚法》规定可以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或其他组织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2.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收缴罚款 (1)《行政处罚法》规定的情形 ①依法给予20元以下罚款的; ②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2)《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情形 ①被处50元以下罚款,被处罚人对罚款无异议的; ②被处罚人在当地没有固定住所,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人民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3)当场作出决定并收缴的程序 ①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该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②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之日起”2日内,交至行政机关;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2日内交至行政机关; ③行政机关应在2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二)行政处罚的强制执行 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1.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收罚款(执行罚); 2.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被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3.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关于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程序请参考。
强制执行程序如下:第一步:申请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决和刑事判决,当事人必须履行。如果一方拒绝履行,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法官移送执行人执行。对于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件,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被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件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第二步: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违法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第三步: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在执行过程中,外人对执行目标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目标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在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四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人收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的,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规定期限内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人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第五步:采取强制措施时,执行员应出示证件。执行完成后,应执行。笔录由在场相关人员签署。名称或盖章。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和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出售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人隐藏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的财产或文件等措施。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六个月以上未执行的,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经审查,上级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对行政案件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程序,是先由行政机关催告当事人履行;如果当事人拒不履行的,然后就由行政机关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再由法院予以受理;最后依法对当事人强制执行,并执行终结。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3人已浏览
171人已浏览
691人已浏览
15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