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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第五章工伤保险待遇第二十九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
工伤保险待遇主张主体是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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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为工伤的,具体待遇如下: 1法享受停工留薪待遇,但停工留薪期不超过12个月; 2、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住院期间,住院食品补贴按公出差食品补贴标准的三分之二发放。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1.医疗费、器具器材费;2.停工留薪期内工资;3.护理费;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交通费;5.伤残津贴;6、工伤一次性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 1.医药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未办理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治疗期间、康复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按原待遇发放(需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不需要护理的不再支付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按当地标准发放,各地略有不同,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未办理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支付;
属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符合条件的工伤医疗费、鉴定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经批准的外地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自愿解除、合同到期均可)、1至4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有护理依赖工伤人员的生活护理费以及因工死亡职工亲属享受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 b、属于用人单位支付的:停工留薪期工资和福利、停工留薪期的生活护理费、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自愿解除、合同到期均可)、5至6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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