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对因刑事犯罪而被判过刑的人要求入党,要从严掌握。对罪行较轻,经过长期考验,表现突出的,如本人申请入党,经党组织严格审查,认为已经具备党员条件...
1、要看具体情况。免于刑事处罚的人,是指构成犯罪但免于处罚得的人,可以申请入党,但实际入党必须符合入党条件,经党支部同意,报上级党委备案。所...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免于刑事处罚的可以申请入党,但实际入党必须符合入党条件,经党支部同意,报上级党委备案。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条规定:年满18周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组织,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按期缴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劳动教养,是对违法违纪而又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有劳动能力的人,实行强制教育改造的一种措施。1982年1月,国务院转发了由公安部制定的《劳动教养试行办法》。其中第10条对劳动教养的条件作了明确规定,具体是:“对下列几种人收容劳动教养:(一)罪行轻微,不够刑事处分的反革命分子、反党反社会主义分子;(二)结伙杀人、抢劫、强奸、放火等犯罪团伙中,不够刑事处分的;(三)有流氓、卖淫、盗窃、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屡教不改,不够刑事处分的;(四)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煽动闹事等扰乱社会治安,不够刑事处分的;(五)有工作岗位,长期拒绝劳动,破坏劳动纪律,而又不断无理取闹,扰乱生产秩序、工作秩序、教学科研秩序和生活秩序,妨碍公务,不听劝告和制止的;(六)教唆他人违法犯罪,不够刑事处分的。”我们认为,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对党员条件的基本要求,具有上述六种情形之一的人员已经不再具备作为一名合格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的条件,应当一律开除党籍。因此,原“试行条例”第32条规定:“依法被劳动教养的,一律开除党籍。” 这次修订《党纪处分条例》,考虑到国家有关部门目前正在研究起草关于劳动教养的有关规定,拟对实施劳动教养的条件作出调整,因此,修订颁布的《党纪处分条例》第31条规定:“依法被劳动教养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但是中共中央和中央纪委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样,使得今后对依法被劳动教养的党员的处理留有余地,也更加符合实际。
我国刑事诉讼法确立的具有法定情形的不予追究刑事职责原则。实行这一原则,能够防止和及时纠正对不应追究刑事职责人的错误追究,能够节约司法资源,避免无效劳动。免于刑事处罚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指根据《刑法》限定,不构成犯罪的。这是罪与非罪的界限,对于不构成犯罪的,当然不能追究刑事职责。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时限的。我国《刑法》限定对于刑事犯罪的追诉时限,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等等。追诉时效具有法定约束力,超出追诉时效的,不再追究刑事职责。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84人已浏览
899人已浏览
209人已浏览
12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