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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您的咨询回答如下: 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而在199...
在我国婚姻以登记为生效要件,未进行婚姻登记,不属于合法婚姻关系,在法律上,视为非法同居关系。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只需要双方当事人实际解除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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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婚姻以登记为生效要件,未进行婚姻登记,不属于合法婚姻关系,在法律上,视为非法同居关系。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只需要双方当事人实际解除即可,不需要司法通过司法程序。如果对同居期间共有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有异议,可以诉至法院,要求一并解决。双方平等自愿达成的协议,只要不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善良风俗,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你所涉及的条款都是法律允许进行约定的事项。
一、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二、协商签订离婚协议后,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即可。办理离婚登记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如果没有结婚证,可以到婚姻登记部门开具婚姻证明,然后到当地法院起诉离婚。
1、不管你是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还是到法院起诉离婚:都必须有结婚证。区别只是: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时,应是双方同时到场、带去2人的2本结婚证。到法院起诉离婚时,由一方起诉、带一本结婚证+离婚起诉状+起诉的原告的身份证就行了。 2、结婚证丢失:可以补办。带上你的身份证和户口本,从单位或村委会或居委会开证明信,到原办理结婚证的民政局查阅婚姻档案,调出档案后就可以按婚姻登记档案补办结婚证。如果民政局的婚姻档案转到了档案馆,应先到当地档案馆查阅档案、复印盖章证明与原件一致后再到民政局补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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