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申诉人有证据证明民事部分明显失当且原审被告人有赔偿能力的,人民法院应予申诉立案。除此之外,一般不予申诉立案。 申诉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
(1)原告人必须是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即法律中所说的被害人,所谓被害人是指其实体权利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经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诉状由当事人自己写,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书写。 2.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诉状和普通的民事起诉状是一样的,写明双方当事人信息,案由,诉讼请求即可。 3.在刑事案件立案后,一审判决宣告前,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向受案人民法院提交诉状。
附带民事诉讼是指法院在审理被告人犯罪行为的同时,根据被害人或者检察机关的提起,附带解决被告人犯罪行为造成损害的民事赔偿的诉讼活动。提及的程序如下:1。提及的主体(1)有被害人的案件,原则上由被害人提及。被害人死亡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2)国家财产和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二、提起时间可在整个刑事诉讼规定过程中提起,即刑事立案后及时提起。在侦查、审查和起诉阶段,可以提出赔偿要求。达成协议赔偿旅行完成的,不再受理附带民事诉讼,但有证据证明违反自愿合法原则的除外。二审期间提起的,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再提起民事诉讼。三、提起方式一般应向法院提交附带民事诉状。四、主张范围只能主张物质损失,无死亡赔偿、伤残赔偿、精神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二条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8人已浏览
406人已浏览
364人已浏览
12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