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般的嫖娼行为在我国被认为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属于违法行为,但尚未构成犯罪。通常根据《治案管理法》和《卖淫嫖娼管...
以下嫖娼行为可能构成犯罪: (一)嫖娼的是幼女(不满14周岁)而且明知——涉嫌强奸罪。 (二)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非法经营罪。从被取消的投机中分解出来的非法经营罪,保留了口袋罪的一些特征和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的规定。在没有立法解释限制的情况下,显然是一个灵活的条款,给司法机关留下了很大的自由裁量权空间。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目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形式有很多,如非法组织吸收类似金融机构的存款,包括地下银行、投资公司、担保公司等。此外,一些合法组织还从事或变相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活动,如各种基金会、基金服务部、基金服务部、结算中心等。上述组织以较低利息向公众借款,从事发放高利润或进行其他非法牟利活动。
哪些民间借贷行为违法? (一)将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以高利润转移给借款人,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二)向其他企业借款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三)贷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仍然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贷款。
一、贪污犯的构成要件: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同时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公务的廉洁性和公共财产所有权。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务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4、本最的主观方面必须是处于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务的犯罪目的。二、哪些行为可能构成贪污罪贪污手段多种多样,但归纳起来不外乎是采取侵吞、窃取、骗取或者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1、侵吞财物,是指行为人将自已管理或经手的公共财物非法转归自己或他人所有的行为。概括起来侵吞的方法主要有三种:一是将自己管理或经手的公共财物加以隐匿、扣留,应上交的不上交,应支付的不支付,应入帐的不入帐。二是将自己管理、使用或经手的公共财物非法转卖或擅自赠送他人;三是将追缴的赃款赃物或罚没款物私自用掉或非法据为私有。2、窃取财物,是指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采取秘密窃取的方式,将自己管理的公共财物非法占有的行为,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监守自盗。如果出纳员仅是利用对本单位情况熟悉的条件,盗窃由其他出纳员经管的财物,则构成盗窃罪。3、骗取财物,是指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例如出差人员用涂改或伪造单据的方法虚报或谎报支出冒领公款,工程负责人多报工时或伪造工资表冒领工资,收购人员谎报收购物资等级从中骗取公款等4、其他方法,是指除了侵吞、盗窃、骗取之外,其他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方法:(1)内外勾结,迂回贪污。即国家工作人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内外勾结,将自己管理、经营的公共(国有)财物以合法形式,转给与其勾结的外部人员,然后再迂回取回,据为己有。(2)公款私存、私贷坐吃利息。(3)利用回扣非法占有公款。即行为人在为本单位购买货物时,将卖方以购货款中抽出一部分作为回扣的款项占为己有的行为。(4)利用合同非法占有公款。即行为人在为本单位购买货物、推销产品等经济活动中,在与他人签订经济合同时,双方恶意串通,提高合同标的价格,然后将抬高的差价私分等。(5)间接贪污。如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使用单位雇请的工人为自己干活等。(6)占有应交单位的劳务收入。(7)利用新技术手段进行贪污。即行为人利用职务便利,运用新的科技手段进行贪污的行为。主要有:银行工作人员利用微机侵吞公款、套取利息,证券从业人员利用技术手段侵吞股金、红利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8人已浏览
318人已浏览
266人已浏览
20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