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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判官!我把几个散乱的问题集中一下: 1、2005年6月买的新房,5楼送6楼(阁楼)2006年4月装修时发现5层入门处横梁有两处裂缝,此梁...
1、商品房墙体裂缝,如果不属于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一般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购房者可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要求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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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赔偿数额是需要根据您房屋具体损害程度进行赔偿的,一般是按照实际损害确定赔偿。建议您先去做一个房屋损害鉴定。根据您的描述,对方是侵犯了您的相领权。建议您委托律师与邻居进行谈判,协商不成建议诉讼维权。请问具体是怎么回事?您当时是如何与邻居进行沟通的?是面对面进行沟通还是?您的总体地基是如何的?是房子的那一部分出现裂缝?需要更多的信息,建议您直接来电详谈,我给您做具体指导。
按照国家规定(设计规范)以冬至日照时间不低于1小时(房子最底层窗户)为标准。间距可以用:楼高:楼间距=1:1.2比值计算。 按建设部制定的标准,房子室内空间的高度应不低于2.40米,各楼栋之间的距离不小于楼房高度乘以0.70的系数,如果小于这个距离,就会影响室内的采光、通风和居民之间的生活等。 从你说的情况来认定,距离应该小于国家规定的楼间距标准。应对其侵权行为承担责任。 我印象当中好像有一个规定说是15米。
1、商品房墙体裂缝,如果不属于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一般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购房者可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商品房墙体裂缝如果属于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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