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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人员的人身安全、合法财产和辩护、申诉、控告、检举以及其他未被依法剥夺或者限制的权利不受侵犯。社区矫正人员在就学、就业和享受社会保障等...
在实施社区矫正过程中,司法工作人员有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给予相应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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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基本是明确规定了被判处、裁定的人员在社会上由司法行政部门(司法所)来进行日常监管(以前由派出所承担)并进行考核检察院进行监督公安在接到司法行政部门的反映后可以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治安处罚、可以取消缓刑、假释。《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条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指导管理、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人民法院对符合社区矫正适用条件的被告人、罪犯依法作出判决、裁定或者决定。人民检察院对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依法实行法律监督。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和重新犯罪的社区矫正人员及时依法处理。第三条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助。司法所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在社区矫正机构的组织指导下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有关部门、村(居)民委员会、社区矫正人员所在单位、就读学校、家庭成员或者、保证人等协助社区矫正机构进行社区矫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社区矫正相关工作。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三款规定,担任矫正小组成员的社区服刑人员家庭成员或者、保证人不按照社区矫正责任书履行责任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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