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起诉状、上诉状、承认、放弃、变更请求、进行和解、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接收执行回的款物都有当事人签名,通过特别授权律师(代理人)可以签收...
原告:李##,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被告:####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撤销原告和被告签订的技术...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这种情况不可以的。离婚纠纷,涉及个人权利,律师是不可能作为特别授权代理人的。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都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这是民事诉讼中的特别规定,指明了离婚案件当事人必须出庭。这条的理解:二是如果当事人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庭参加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也就是说,当事人不能参加诉讼,即使委托代理人,也不能由代理人代其表示离婚与否。因此,离婚问题从法律的规定上看,不存在特别授权代理。
司法活动中我们回答看见起诉书、判决书等文书,这些都是司法文书,司法文字贯穿了整个司法活动,而且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如起诉的时候需要起诉书,法院审理最后会依法作出判决书。
特别授权代理是指特别授权代理中代理人除享有一般授权代理的诉讼权利外,还可行使代为和解、上诉等涉及当事人实体利益的诉讼权利。特别授权代理权限包括下列内容: (1)代为承认部分或全部诉讼请求; (2)代为放弃、变更或增加诉讼请求; (3)代为和解; (4)代为反诉; (5)代为提出或申请撤回上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5人已浏览
19人已浏览
27人已浏览
3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