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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由户主(当事人)及对方(儿子)带上共同的户口本,各自的身份证、村(居)委会出具的介绍信(加盖印章); 2、共同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
根据不同的情况,更换户主需要不同的手续。 (1)原户主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所需材料:①直系亲属提出书面申请报告②死亡证明③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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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同的情况,更换户主需要不同的手续。 (1)原户主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所需材料:①直系亲属提出书面申请报告②死亡证明③法院死亡或失踪判决。受理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2)原户主户口迁出的。所需材料:①户内成员提出书面申请报告②原户主迁出凭证。受理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3)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转移,现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认为需要变更的。所需材料:①现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提出书面申请报告②《房产证》或有效凭证。受理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4)其他原因应当变更户主的。所需材料:①原户主提出书面申请报告②其它相关材料。受理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注意:集体户申请变更户主的,应当由单位或镇(街道)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
婚姻状况有变化,户口簿上的相应信息应及时变更,不同情况下变更时要携带的材料也不同。受理变更婚姻状况信息业务的单位是户籍所在地公安分局人口管理服务中心或派出所,手续齐全可免费当场办理。变更婚姻状况信息时,当事人要携带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的原件。由未婚变更为已婚,还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由已婚变更为离婚,要携带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经法院离婚的要提交民事调解书、已生效判决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由已婚变更为丧偶,要携带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材料,及配偶死亡注销户口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规定,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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