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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如果菜地遇到依照土地管理法规定需要征收土地的情况,应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相应的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关于临街房屋拆迁院落空地的补偿问题,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1. 如果这些空地院落持有产权证书或者能够证明其产权归属,那么它们是有补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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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户口迁走了:村民户口迁到县城,依据相关规定即失去了宅基地划拨的资格,不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就不可能翻建,否则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2、禁止庄稼地盖房:不能在庄稼地上建房屋,一定要经过批准,批准红线图在哪儿建就在哪儿建设,类似永久基本农田这些都是严格禁区,千万不能去触碰红线。 3、建造安全房屋:城市建房需要严格的审批手续,要依法取得施工许可,验收等,但农村没有十分严格的规定,一定程度上保护了村民的权利,但却也会出现不少私搭乱建的现象,法律是不允许的。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对于征收土地,应依照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来确定。在制定区片综合地价时,应当综合考虑土地的原始用途、资源条件、产值、地理位置、供需关系、人口数量以及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并且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调整或重新公布。此外,不同品种的树木以及树龄、直径、挂果情况和当地经济水平等因素也需要综合评估树木的价值。
在住宅房屋拆迁时,如果拆迁范围内的房屋实际被用于经营商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规定,拆迁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被拆迁房屋的经营情况、经营年限及纳税等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特别提示:如果认为补偿标准过低,可以通过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法律程序争取提高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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