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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过度包装或不包装 有些民营企业为了中小企业融资,不惜一切代价粉饰财务报表、甚至造假,财务数据脱离了企业的基本经营状况。有些民营企业认为自...
民间筹资,这可以说是民营企业发展中融资方案的首选。它以高息吸引借款以解资金的燃眉之急,但由于在合法的民间借贷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之间没有明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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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私人筹资可以说是私营企业发展中融资方案的优先事项。以高利率吸引债务解决资金紧急问题,但合法民间贷款和非法吸收公共存款之间没有明显的法律定义,容易使这种筹资方式陷入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的泥沼。几年前,河北孙大午餐事件是典型的。2.用欺诈手段融资。编制虚假信息和财务报告,提供虚假担保,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银行贷款。可以想象,不正当的手段本身就像喝多了止渴一样,从行动开始就有危险。一旦被起诉,银行采取司法措施主张权利,企业就会陷入困境。3.不当使用融资。例如,盲目虚拟扩张或对企业进行赌博投资,以借来的钱形成的资产作为抵押进行融资再融资。资金链断了,整个企业也会像腐朽一样倒下。
常见的融资方式有: 1.民间筹资 2.通过骗贷手段融资。 3.不当使用融资。 4.采取故意拖欠贷款或者长期占有客户的资金的方式来进行所谓的提高资金利用率。法律风险:民营企业贷款难、发行债券难、上市难等。
1、民间融资中的刑事法律风险 民间融资可能是几种融资方式中风险最大的,其最主要的风险在于,与非法集资之间只有“一纸之隔”。民间融资沦为非法集资的风险具体有两种:其一是构成集资诈骗罪;其二是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2、银行贷款融资中的刑事法律风险 向金融机构贷款仍然是当前我国企业解决融资问题的主要渠道。但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着企业信用低、财务管理混乱、固定资产少、经营活动不透明、财务信息不公开等问题,这些恰好与银行对信贷资金安全性、收益性的要求形成强烈的反差,银行在对中小企业进行审查监督时成本明显增加,由此导致银行贷款给中小企业的积极性降低。为了减小自身的风险,银行向中小企业贷款往往设置了更为严苛的标准和程序,以致中小企业向银行贷款的难度大大增加。中小企业为了获得银行贷款资金,在融资过程中可能会不择手段,采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等方式骗取银行贷款等,由此而引发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高利转贷罪、合同诈骗罪的刑事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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