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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企业改制时已核销的应收账款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2)改制企业在收回企业改制时已核销的应收账款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3...
根据现有会计制度规定,企业收回已作为坏账核销的应收账款应计入营业外收入。但如果将改制企业收回在企业改制时已核销的应收账款计入营业外收入显然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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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种方法:企业选择按评估价值计提折旧,增值部分的折旧按递延税款处理。 1、将评估价值入帐时: 借:相关资产评估增值额 贷:资本公积 递延税款(评估增值额×所得税税率) 2、计提折旧、使用或摊销,结转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时,其应交的所得税: 借:递延税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第二种方法:企业选择按评估价值计提折旧,增值部分的折旧在纳税申报时做纳税调整。 1、将评估价值入帐时: 借:相关资产评估增值额 贷:资本公积。 2、纳税时,调整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调整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 有条件的企业,也可以按照每一项目的实际增减值情况逐项调整。 第三阶段:改制评估基准日至改制完成日利润增减值的会计处理。
解决了员工经济补偿金的来源问题,就涉及到经济补偿金的标准问题。从改制企业回主业安置问题根据改制主体的性质不同,其员工的身份也有所不同,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标准也有所不同。
企业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省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分流安置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6〕25号)等文件的规定,对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职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按单位正常生产(工作)情况下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中,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本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企业月平均工资计发,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月平均工资或企业月平均工资高于单位所在地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按单位所在地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标准计发。企业改制的账务处理江苏如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除经济补偿金外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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