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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人有提供贷款的义务;贷款人未按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贷款人有对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的权利。如...
如果年利息约定高于24%,高出部分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不需要偿还。如果债权人以诱惑借款、“砍头息”、介绍门路去平账等方式引诱债务人贷款,合同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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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校园贷入门比较低,申请手续简单,这也导致了校园贷比较复杂,校园贷涉及到的法律问题也比较的广,包括:高利贷裸贷等,很多的大学生也因为校园贷而变的越来越堕落,他们觉得钱来的太容易,不需要努力就能有钱花,这就迫使了他们提前消费,但是后期也可能因为还不上贷款,而导致利息越来越多,就可能导致走上犯罪的道路
这个问题我还真的不多见,但是首先我可以告诉你的是:依我国法律,侄女侄子是无义务赡养亲叔叔的但是作为侄子侄女,如果叔叔有需要我们是可以帮助的而且不论出于孝心还是善意,也都可以自主自愿赡养或者帮助叔叔在我国的法律中,对于侄子侄女赡养义务这一块,没有明文规定的
人有提供贷款的义务;贷款人未按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贷款人有对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的权利。如借款人未按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贷款人有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义务。1、《中华人民共和国》第199条规定:“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第202条规定:“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35条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第36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3、《借款合同条例》第10条规定:“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4、《贷款通则》第19条规定:“借款人的义务:一、应当如实提供贷款人要求的资料(法律规定不能提供者除外),应当向贷款人如实提供所有开户行、帐号及存贷款余额情况,配合贷款人的调查、审查和检查;二、应当接受贷款人对其使用信贷资金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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