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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2、结婚证、夫妻关系证明; 3、离婚协议中所涉及到的财产所有权证件和债权债务情况的证明; 4、离婚...
夫妻双方私下里签订的是无效的,只有到民政局备过案并且领了的才具备法律效力。如果希望离婚协议书更具法律信服力,而夫妻双方中有一方担心另一方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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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关系中,当夫妻感情破裂,夫妻两人决定离婚的时候,很多人都采取了双方一起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这种协议离婚的方式,这种形式只要双方能达成一致在办理起来就比较快。但很多时候双方在离婚之后有要进行离婚协议更改的情况,那么更改离婚协议需要些什么呢? 其实很简单,就只需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该协议只要是夫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经双方签字确认后就是有效的。夫妻双方在离婚前或者离婚后任何时候,可以通过协商变更离婚协议,不需要有关部门同意,也不需要到某个机关办理,只要双方经过协商重新达成协议,重新签订一份新协议或者补充协议即具法律效力。这时,双方之间直接执行后一份协议的内容即可。
当事人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结婚证 2.子女的户籍证明。 3.离婚协议草稿 4.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材料,如房地产权证、车辆行驶证、存单等 5.公证员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离婚协议公证的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当事人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结婚证。 (2)子女的户籍证明。 (3)离婚协议草稿。 (4)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材料,如房地产权证、车辆行驶证、存单等。 (5)公证员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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