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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两种可能, 第一是法庭准备从轻判处,例如缓刑、单处罚金等,为避免判决后执行问题,提前通知交纳;另一种,判决前正常的询问程序。《中华人...
从轻处罚是指在法定处罚种类和幅度内对行为人适用较轻种类或者较小幅度的处罚。减轻处罚是指在法定的最轻处罚种类和最小处罚幅度以下给予处罚。 从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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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百五十九条罚款应当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无故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强制缴纳后仍不能全部支付的,人民法院应当随时追回,包括被执行人有可执行的财产。因不可抗拒的灾难支付罚款的,罪犯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减少或者免除。人民法院核实属实后,可以裁定减少或者免除原判决确定的罚款金额。行政机关对被告处以同一事实的罚款的,人民法院应当扣除罚款。
罚款本身就是刑法的附加刑之一,不能作为减轻刑罚的理由。我国刑法中关于减轻处罚情节的有以下几个方面:(1)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14岁以下18岁以下的人犯罪(刑法第十七条规定)。(2)应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情节:①正当防卫超过明显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刑法第二十条);②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刑法第21条);③被胁迫参加犯罪(刑法第28条);④犯罪后有重大立功的(刑法第68条)。(3)从犯(刑法第27条)应当从轻、较轻或者免除处罚。(4)处罚情节可从轻或减轻:①尚未完全丧失识别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刑法第十八条);②未遂犯(刑法第23条);③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和教唆犯(刑法第29条);④自首犯(刑法第67条);⑤有立功表现的(刑法第68条),如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可以侦破其他案件。(5)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情节: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我国刑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并在外国受到处罚的(刑法第十条);②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刑法第68 条);③(商业)行贿人在被起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刑法第164条);④行贿者在起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刑法第300) 条);⑤在被追诉之前,介绍贿赂人主动交待贿赂行为(刑法第792条)。
第一,判决前不能缴纳罚款。罚款只有在法院审理完判处罚金后才能缴纳。为了从轻判决,可以在审判前积极缴纳赃物,认罪,积极赔偿受害人。因此,法院在判决时从轻处罚。从判刑的角度来看,缴纳罚款不能达到从轻处罚的标准。有自首情节和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处罚。第二,罚款应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缴纳。1、如果没有钱支付罚款,法院会检查是否有其他财产可以执行,如果目前没有,可以暂停支付。但是,只要法院随时发现可以执行的财产,就可以随时追回。只有因为不可抗拒的灾难而无法支付的,法院才会酌情考虑减免。2、如果不缴纳罚款,就不会加刑。法院的判决一经作出,就具有约束力。这种约束力不仅针对当事人,也针对法院本身。如果没有发现实质性错误,就不能擅自改判。因此,如果不缴纳罚款,除非检察院抗诉或判决本身有错误,或者在考验期内故意犯有期徒刑以上的罪或者严重违反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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