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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的流程是: 一、把落户申请交入转入地的派出所,派出所开具接纳证明; 二、等待转入地户籍警察调查,符合转入条件派出所开出接纳证明; 三、将...
对方无权阻止当事人迁走孩子的户口,如对方无理阻止的,可以携带法院判决书,以及当事人的身份证等资料去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凭户籍证明和法院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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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户口,没有强制转移。但是,长期无关,有可能被取消注册(例如高中毕业生毕业后,户籍留在学校,2年以上也不转移,有可能被取消注册)。该前提下,当事人会成为无户口人员:1、建议当事人尽快带上户口迁移证.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劳动合同解除书.亲属关系证明等资料;2、去户口原籍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咨询工作人员,把户口迁回原籍落户;3、如果不符合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政策的,可以申请在迁出地恢复户口登记。
领养孩子的户口迁移的手续: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户籍证明(复印件); 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扶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包括年经济收入),并加盖村、镇、街道公章; 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4、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证明; 5、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 6、大人、小孩2寸照片各2张,合影照片1张(2寸)。
强制转让通常发生在卖方违约和买方要求继续履行时。因此,强制转让的条件是买方有效判决支持继续履行。法院不支持买方继续履行的,买方不能申请强制转让的执行程序。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必须履行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和裁定。一方拒绝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法官移送执行人。 当事人必须履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件。一方拒绝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条执行人收到申请或者移交执行书的,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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