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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己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
夫妻一方有过错,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的;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平分,但是一方有过错,财产可以少分。至于抚养权的问题,法律规定小孩子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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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在分割共同财产时法院直接裁判有过错方少分财产,二是不论是否存在过错都平均分割共同财产。律师认为,因夫妻一方存在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不影响共同财产的平均分割。由上,我们可以知道,即使是因一方过错导致的离婚,那么也是不影响共同财产的平均分割的,更不用说让过错方净身出户了。可以主张对方少分或不分财产情况:离婚一方有过错怎么分财产一方少分或不分的情况只有在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因一方过错导致的离婚,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主张离婚损害赔偿。法定过错行为有: 1、重婚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夫妻一方有过错,离婚不影响共有财产的分割。 离婚时需要夫妻俩本着照顾女方和未成年子女权益出发,自行协议分割两位共有的财产,不能分割一方个人合法拥有的财产,不能分割属于他人合法拥有的财产。 夫妻一方有过错,无过错方可以在离婚时主张得到赔偿。 《婚姻法》规定: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 生产、经营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离婚过错方并不是就一定会少分财产。生活中,许多人认为只要夫妻一方存在有外遇,家暴等过错,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过错的方就应该少分或者不分夫妻共同财产,以体现对过错一方的惩罚。这种认识虽符合传统道德的价值观,但不符合现行法律规定。《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了离婚时财产进行分割时的一般原则,该原则中并未规定离婚时有过错一方少分或不分财产的规定。可见,对离婚是否存在过错与财产的分割并无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但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无过错方可要求过错方承担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离婚纠纷中,无过错一方可依该条规定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另外,《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也只是对离婚过程当中损害对方财产分配权的一种惩罚规定,而不是对离婚前对导致离婚的过错惩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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