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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产权以登记为准,如果您将新房屋登记在儿子名下,就是儿子的财产,与你无关。将来有什么变化,你也只能要求儿子支付法定生活费,与房屋没有关...
父母的房子没有明确约定该房子赠与给儿子一方的,那么儿媳妇也有份。若父母明确约定该房子赠与儿子一方,那么儿媳妇是没有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夫妻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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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第二;不是,三哥一家三口属于同住人,应由同住人签字同意方可变更小妹为承租人;第三,承租人以及同住人属于被安置人,他们有权分得拆迁款;公管房不属于遗产,不涉及继承;第四,同第二项解答;第五,一般是被安置人平分,因为不是遗产,也就不存在分配时照顾赡养老人或弱势一方的情形。
儿子去世儿媳有继承权。法律规定,配偶是法定继续中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继承的,先按照遗嘱继承办理;没有遗嘱继承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同一顺序继承人,有平等分割的权利。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案公公死亡的时候财产已经发生了继承,也就是房产的二分之一发生了法定继承,二分之一属于婆婆,那二分之一由婆婆和三个儿子继承,这样三个儿子实际上一人占房产的1/8.而婆婆占5/8.二儿子死的时候二儿子继承的这1/8又发生了继承,由婆婆和二儿子的媳妇一人一半继承。二儿媳占整个房产的1/16 分析1、婆婆将房照给了二儿子也没有发生物权的变动。 2、三人签的协议有可能认定为无效,我没有看到协议,如果二儿媳妇签的是同意将整个房子的所有权给三儿子,那位无效,因为她没有权利,如果签的是把自己应继承的那份给老三,可以视为放弃继承,但是又为附条件,这个条件没有促成,协议也没有生效,至于说理解没有法定依据,依常理应为再婚。 因此本人认为房子没有析产,二儿媳也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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