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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年2月1日之前两位就在一起以夫妻名义同居至今,没领取结婚证,这样情况属于事实婚姻,你可以作为配偶主张你的权益。《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五...
有权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书面约定婚前财产以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共同所有或各自所有,或部分共同所有、部分各归所有。夫妻对婚前财产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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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明确系女方个人财产,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的收入是共同财产,如果起诉离婚,不能就财产分割达成协商意见,就要依法分割,即每人50%。房子如果不能分割,可以折价后分割。 2、再建房屋时如果是以你父母的名义,且产权在其名下,但你有出资,在他们不承认是合作建房的情况下,只能构成借款关系,房屋产权与你无关。 3、如果你父母中任何一方去世,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你和弟弟均有平等的继承权。但他们离婚后是否还有继承权,就要看双方之间有无形成扶养关系的事实了。
如果已经过户,一般不能要回。 但是如果存在法定撤销事由,可以撤销赠与。 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三条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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