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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告知重大疾病的,可以撤销婚姻。 法律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如果不如实告知,另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婚...
婚前隐瞒重大疾病的婚姻登记可以撤销。 我国法律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如果不如实告知,另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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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隐瞒重大疾病的婚姻登记可以撤销。 我国法律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如果不如实告知,另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婚姻。
请求法院撤销婚姻。 男女双方应遵循自愿、忠实的原则确定婚姻关系,不能用欺骗、胁迫的手段与他人结婚。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的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在知道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因此,婚后发现妻子有重大疾病未告知,可以在知道之日起一年内请求法院撤销婚姻。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无论是无效婚姻还是可撤销婚姻,一旦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则婚姻自始无效,即从当事人结婚之时,婚姻就没有效力,而不是从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宣告之时起婚姻才没有法律效力。这说明我国对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采宣告主义,即只有经过宣告确认程序后,才产生自始无效的后果,也即未经公权力宣告前,不能作为无效对待。 所以,可撤销婚姻撤销前婚姻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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