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居间合同的管辖是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但如果当事人的居间合同中依法约定了由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的,依...
居间合同的管辖是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但如果当事人的居间合同中依法约定了由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的,依...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 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3.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4.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合同纠纷管辖 包括: 一.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 三.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四.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建筑合同管辖不能约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属于专属管辖,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十八条,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3人已浏览
155人已浏览
178人已浏览
16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