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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被害人提起的前提下,法院在审理刑事部分的过程中审理附带审理民事部分。也不是所有刑事案件都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只有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
(1)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后不能再提起民事诉讼;(2)因为已经赔偿说明已经履行了刑事附带民事判决或调节,另行再提起诉讼违反了“一事不二理”的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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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带民事赔偿,需要受害人书面提请法院诉讼状,如果受害人不提请诉讼,就等于放弃附带民事赔偿,在判决后须再另行起诉。 提起附带民事赔偿,法院在判决时,就要先民事后刑事,这样对受害人很有利。 如果双方已经就民事赔偿达成协议,可以附卷,不再提出附带民事诉讼的请求。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如果对附带民事诉讼撤回起诉,刑事审判以后,是可以再另诉民事要求赔偿的。如果附带民事诉讼已经同时判决,就不能另行起诉了。这种情况叫一事不再理,就是说,一件事,法院不能审理两次以上。《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新刑诉法自2013年1月1日生效后,关于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赔偿标准的有关内容,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适用解答》第41问--答,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和标准为: 1、人身损害赔偿 (1)医疗费:按实际产生的费用,以从医学角度治疗身体损害必要为限,不包括因整形、康复治疗而产生的费用。 (2)误工费:以被害人工作单位实际扣发为限,且不高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三倍。 (3)护理费:指根据医治需要而实际支出的护理人员费用。以不高于医院护理人员的实际收入为限。 (4)交通费:以必要和实际开支为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6)被抚养人生活费:依照被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以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 (7)丧葬费: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财产损害赔偿 (1)因犯罪行为而遭受损坏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物损失。 (2)犯罪行为损坏的财物所必然产生的经济损失,如修理费等。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 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驾驶机动车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和解协议的,赔偿范围、数额不受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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