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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借条丢失了,出借人要要回借款,可以在借款人偿还借款的时候出具收条,或者与对方当事人协商重新签订一份借条,如果对方不同意且不偿还借款的,则...
如果借据丢失,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借款。起诉时,以下内容可以证明贷款关系。 (1)对方签订的还款协议(或单方还款承诺、对账确认函)可以证明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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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借贷人可前往开发商或房管局复印补办。借贷人未办银行按揭前丢失借款合同的需要声明合同作废,三个月后携带有关证明申请注销原借款合同并与开发商重新签订;公积金借款合同丢失可以携带身份证到房产抵押登记部门或公积金中心查档补办。 2、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 因下列情形导致不动产权利转移的,当事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转移登记: (一)买卖、互换、赠与不动产的; (二)以不动产作价出资(入股)的; (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合并、分立等原因致使不动产权利发生转移的; (四)不动产分割、合并导致权利发生转移的; (五)继承、受遗赠导致权利发生转移的; (六)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以及共有不动产份额变化的; (七)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导致不动产权利发生转移的; (八)因主债权转移引起不动产抵押权转移的; (九)因需役地不动产权利转移引起地役权转移的;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动产权利转移情形。
双方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再通过诉讼解决
借款人还清借款时若是出借人表示借条丢失,借款人可以要求出借人书写一份收据。在写收据的时候通常需要有以下的内容: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身份信息情况; 2、收到的款项数额,以及为和给付钱款; 3、明确写明欠条丢失的事实; 4、注明双方之间不存在其他的债权债务纠纷; 5、对方签字盖章,并署名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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