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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持股比例不能认为是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分割时应为均分股份。2、夫妻愿意继续持有股份的,均分。夫妻一人不愿持股,将股价的一半补偿给不愿持...
一、夫妻持股有限公司股权分割: 1、夫妻愿意继续持有股权的,均分; 二、夫妻一方不愿持股,将股权作价补偿给不愿持股人。 二、一方以共同财产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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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实践中对离婚股权怎么分,一般有两种方法: 1、判令一方当事人持有股权,对另一方当事人以折价评估方式补偿。此时对股权的折价评估就极为重要,实践中股权所代表的财产权益往往是难以确定的,尤其是财务管理比较松散的小企业。因此,此种方式虽然简单易操作,但是一方容易在分割上遭遇不太公平的情况。 2、直接分割股权归双方当事人所有。此种分割方法在实际操作中常常会遇到公司股东的反对,阻碍股权的分割。因此,股权可能涉及到公司的整个经营情况,从土豆遭遇夫妻财产分割进而被优酷吞并就可以看出夫妻财产分割对一个公司的影响。因此,此时的股权分割极有可能遭遇对方联合公司其他公东转移、隐匿股权等行为,侵害另一方的实际利益。
一般的离婚诉讼都是分俩人的财产,像房产、存款、车辆之类,这个案子中,要分割的是其中一方对外的债权,即其在公司的股权红利分配权。律师称,离婚诉讼当中,股权分红应属于共同财产,应予分配。 法庭调查表明,原被告间婚前缺乏感情基础,共同生活后分歧立即显现,性格不合导致矛盾加剧,经常争吵。至诉讼前已分居5年,足以证明二人感情已破裂,再无和好可能。相关共同财产,应予分配,照顾女方权益,原告应依法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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