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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意外伤害门诊报销需提供材料:意外伤害证明门诊病历诊疗手册复印件财税部门统一监制的门诊票据个人申请签字并留联系方式。门诊大病报销需提供...
1、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须同时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参保人医保卡原件及复印件,无医保卡的参保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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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先由受伤者所在单位垫付。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对已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由用人单位向经办机构申报结算;继续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由经办机构向工伤保险协议合作医疗机构结算。用人单位到经办机构报销工伤医疗费用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通知书、诊断证明; 2.工伤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门诊病历复印件、收费发票、处方复印件及相关检查、化验单据复印件; 4.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证、出院证; 5.出院费用清单、每日清单、住院收费发票; 经办机构认为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 如果是交通事故或涉及第三民事责任伤害赔偿的工伤,要先按照相关规定取得民事赔偿,如果民事赔偿的总额低于工伤保险待遇,则由其所在单位或经办机构进行补差。
合疗报销需要提供疾病证明、发票、明细清单、农村合作医疗、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农村合作医疗参保患者须提供本人医疗卡、本人有效身份证(无身份证的凭户口簿)。
报销医疗费应携带资料: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决定书;《市、城镇职工工伤医疗终结鉴定表》;费用票据原件;住院治疗的提供住院病历复印件、内置固定物原始发票复印件、非工伤性疾病的用药和检查同意书、床位费或内置固定物超标准同意书、住院费用明细,加盖相关科室印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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