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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1)不当得利人具有返还义务,所返还之物包括了所受利益、更得所有(孳息、代位物)。至于用不当得利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管理费,收归...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92条之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另外根据《民通意见》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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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不当得利的法律事实发生以后,就在不当得利人与利益所有人(受害人)之间产生了一种权利义务关系,即利益所有人有权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不应得的利益,不当得利者有义务返还。这也就在双方之间产生一种债的关系。1在此行为之中,不当得利所获利益取得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受损害的人称受害人。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因此形成债的关系,受益人为债务人,受害人为债权人。
这是对于恶意取得不当得利所得收益的收缴,且收缴后所有权是归国家所有。对于善意的只需要返还原物。举个例子吧:贾某去银行取钱,银行职员多给了1万块。贾某发现了,并没说(恶意)。贾某利用这一万员做生意赚了5000块,劳务费用2000块。6个月后,银行发现此事,诉至法院。处理结果就是:1万块银行6个月利息返还给银行,扣除劳务费2000,剩下3000块收缴,纳入国库。所以善恶意对于不当得利的处理是不同的,这方面规定对于获得不当得利人是很公平的。
没有正当理由,获得利益的增加,可能构成民法上的不当得利,我国民法规定构成不当得利条件有哪些呢? (一)一方获得利益 一方获得利益是不当得利构成要件之一。一方获得利益是指因为产生一定的法律事实结果,使得当事人财产的增加或利益上的积累财产、权利都属于利益的范围,但除精神利益外。 (二)他方利益受损 他方利益受到损失:是指因有一定事实而使得财产总额减少。如果仅仅一方获得利益,而未造成他人的损失,不构成不当得利。 (三)一方获得利益与他方利益受损之间有因果关系 一方获得利益与他方利益受损之间有因果关系,是指受到损失是由获得利益的人造成的后果。 (四)获得利益及利益受损均无法律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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