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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但因为分公司不具有法人主体资格,将来一旦诉讼,分公司只具有民事诉讼本领而无民事做法本领,职责将由总公司承受。...
1、有执照的分公司能独立签订合同。 2、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财产和法人资格,但只要分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后,领取了营业执照,分公司可以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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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独立法人分公司能签订合同的,依法与分公司签合同一般具有法律效力。分公司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包括订立合同的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因此如果合同是分公司与对方依法订立的,该合同有效。
1、可以独立签订合同,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在财务、经营管理上隶属于总公司,无独立的法人资格,一般情况下是有总公司来对外承担责任的。 2、分公司可以单独对外签订合同,但是一般需要总公司的签字,分公司对外不承担责任,由总公司来承担。第三人与分公司签订合同的,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3、实践中,为了减少麻烦,总公司可以授予分公司一定的权利来签署合同,这样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签署的合同也是有效的。 4、分公司超越代理权签订的合同,总公司可以在相应的时间内进行追认。在相应的时间内未做追认的,视为拒绝追认。追认的时间为一个月。
分公司没有注册资本的(因为一家公司如果要设立公司时,这家公司就要增加自己相应的注册资本),也就是说根本没有必要设立“实收资本”这个账户;如果是总公司拨过来的启动资金,就挂在“其他应付账款”上。剩下的建账什么就和一般公司一样的,和你公司的性质和规模有关。我公司就是一家分公司,总公司在上海,分公司在江苏,独立核算的,什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都有自己的。根本没有“实收资本”这个账户呀。你现在关键看你们的营业执照上没有注明“注册资本”是多少,注册资本是否到账。一般分公司没有这注明。###分公司经营范围只能是在总公司的经营范围之内,总公司是一般纳税人的,分公司营业额达到后可以独立申请一般纳税人。分公司没有注册资金,无法人资格,不能独立与其他公司签订合同。其他和普通公司财务一样。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第十条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一)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含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纳税人领取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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