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如果被判处无期徒刑,则根据规定,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具体的减刑情况,则还要根据罪犯在服刑期间的表现而定。《刑法》第七十八条...
因犯罪被判无期徒刑,终身都要坐牢。但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的表现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适用减刑。无期徒刑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缓刑考验期满后不一定还要坐牢,如果犯罪分子遵守以下法律规定则不需再坐牢: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如果在缓刑考验期内,没有再犯新罪,没有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没有情节严重的违反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考验期满,原来的刑罚就不再执行了,即缓刑考验期满就不用坐牢了。 缓刑,全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犯罪分子进行考察,并根据犯罪分子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犯罪分子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届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按实际情况及相关的法律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法律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不需要再坐牢了。 相关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六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七十七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53人已浏览
266人已浏览
439人已浏览
57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