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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算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由于已经退休了,所以不会工作,因此不能计算。...
误工费是为了补偿耽误工作之间的工作收入,因此不管该人员是否退休,只要他在务工期间受到了利益损伤,就可以要求误工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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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法通则》第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这里的公民应理解为包括离退休人员在内的自然人;误工中的工应理解为社会劳动,包括在职人员的正常工作和退休人员退休后的有偿劳动。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应视为耽误一切劳动或工作而减少的收入,包括耽误退休人员所从事的正常有偿劳动而减少的收入。因此,退休人员受伤后造成退休费用之外的其他劳动收入减少,属于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负赔偿义务的责任者应比照行业人员的收入标准予以赔偿。
误工费是为了补偿耽误工作之间的工作收入,因此不管该人员是否退休,只要他在务工期间受到了利益损伤,就可以要求误工费。
误工费是为了补偿耽误工作之间的工作收入,因此不管该人员是否退休,只要他在务工期间受到了利益损伤,就可以要求误工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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