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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非法侵占他人承包的林地时,要承担侵权的责任,造成承包人经济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五十七...
醉驾的罚金应在经过法院审理后,作出的生效判决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目前,并没有关于醉驾罚金的缴纳期限的规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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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答:《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用地单位申请占用、征用林地或者临时占用林地,应当填写《使用林地申请表》,同时提供下列材料:(1)项目批准文件;(2)被占用或者被征用林地的权属证明材料;(3)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做出的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4)与被占用或者被征用林地的单位签订的林地、林木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协议(临时占用林地安置补助费除外)。森林经营单位申请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的,应当提供前款(1)、(2)项规定的材料。
涉嫌非法占用林地的,刑事立案标准为: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起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六十七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占用土地用途,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破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追诉: (一)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十亩以上的耕地; (二)非法占用保护林地或者特殊用途林地数量单一或者共计五亩以上的; (三)非法占用其他林地十亩以上的; (四)非法占用本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林地,其中一项数量达到相应数量标准的50%以上,两项数量合计达到本项规定的数量标准的; (五)非法占用大量其他农用地的情况。
需要结合当地的量刑标准。认罪态度,是否归还,是否有自首等等综合认定。不考虑这些因素,应该在5年以下。犯罪数额达到“数额较大”起点一万元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犯罪数额每增加一千八百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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