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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营利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可以依法使用国有划拨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营利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以租赁或者出让等有偿方式优先保障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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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营利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可以依法使用国有划拨土地或者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营利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以租赁或者出让等有偿方式优先保障供应。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经有关部门依法认定同意变更为营利性养老机构的,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经有关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办理协议出让、租赁土地手续,补缴土地出让金、租金,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用途。
水利设施用地不属于建设用地,属于生产设施用地,具体是指直接用于经营性养殖的畜禽舍、工厂化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农村宅基地以外的晾晒场等农业设施用地。合理确定附属设施用地。附属设施用地是指直接用于设施农业项目的辅助生产的设施用地。
首先向国土资源局、建设部门、规划部门咨询该农用地是否符合上述的各项规划。再根据建设部门的要求,进行和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向建设部门提交用地申请。再向同级国土资源局提出用地预审申,接着向建设部门、环保局等办理立项、规划等手续。向原预审的国土资源局提出项目用地的正式申请。国土资源局向用地单位发出批准用地文件。《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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