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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应该依职权进行诉讼保全解决离婚财产执行难的问题。法院必要时甚至可对涉案财产进行评估,使涉案财产相对“固定”。这样做既有利于查清财产的具体...
如果由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拒绝给付应给对方的财物时,经审查如果原判决或调解正确,可通过当事人所在单位或村组协助对其进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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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中主要是涉及三个方面的内容:子女,财产,解除夫妻关系。子女:年纪较小的一般倾向于女方,十岁以上的会征求孩子的个人意见,这个是原则。离婚案件的一个群体:男方为生意人或者卡车司机,女方为家庭主妇,男方长期不归,有暴力倾向等等,他们离婚案件中的子女抚养问题,就要考虑到女方是否有经济能力,这一点需要女方向法庭出示其有经济能力抚养小孩,不然能获支持的面较小。抚养费的支付问题,一般由不与子女共同居住的一方支付,支付标准有固定工资的可能高一点,无固定工资的一般是当地基本工资的20%-30%,有多个子女抚养的不会超过50%,一般在300, 600,1000三个标准左右,其中并不包含教育费用和重大疾病的治疗费用(各地略有不同)。
与刑事案件犯人办离婚和财产分割的,第二十三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如果由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拒绝给付应给对方的财物时,经审查如果原判决或调解正确,可通过当事人所在单位或村组协助对其进行教育,批评其抗拒执行的错误行为,促其自觉执行。经过耐心教育,仍拒不执行时,法院可邀请当事人所在单位或村组派人亲自到当地强制执行,原物尚在将原的交给对方便可;如原物已被变卖、损毁或转移,在照顾当事人生产和生活的条件下,可以考虑折价抵偿,也可以通过当事人所在单位或村组从工资或其他收入中扣除。 以上是关于离婚前怎样进行保全财产的法律知识,从中我们可以知道离婚诉前财产保全,由当事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在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后,申请人起诉的,可以向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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