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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发布2018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平均工资为101599元,月平均工资为8467元。北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全国最高,2016年达7706元。本年度增长9、88%。
2011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39318元。统计部门不核算社会平均工资这一指标。按照国家统计局《劳动统计》制度规定,在岗职工是指在本单位工作且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由本单位支付各项工资和社会保险的人员,以及上述人员中由于学习、病伤、产假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在岗职工中不含私营企业人员、个体工商户劳动者。 2012年职工平均工资公布期为2013年5月份。
2014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77560元,比上年增长11.6%,月平均工资为6463元,比2013年的5793元多了670元。[3] 2015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85038元,比上年增长9.6%,月平均工资为7086元,比2014年的6463元多了623元。[4] 2016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92477元,比上年增长8.75%,月平均工资为7706元,比2015年的7086元多了620元。[5-6] 2017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101599元,比上年增长9.86%,月平均工资为8467元,比2016年的7706元多了761元。[2] 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与多项社会保障项目直接挂钩,2014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的事项均将按“新标准”执行。数据显示,2014年城镇非私营单位比私营单位员工年均工资高了近5万元,差距比上年扩大4387元。年平均工资最高的行业依然是金融业,为225482元,是全市平均水平的2.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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