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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组报告的审计事项,凡事实不清,证明材料不足或有重大遗漏的,应责成审计组进一步核实或补充审查、取证。审计定性不准,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不...
审计结论和处理决定中应准确引用法规依据,注明法律、法规、制度的颁发机关、时间、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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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属审计局审计事项的审计结论和处理决定,由审计会议作出并由局长签发。
审计组成员承办的审计事项,按“谁审计,谁整理”的原则,由审计人员对所取得的原始材料、证据,分类排队,归纳整理,编写审计工作底稿。
审计结论和处理决定的行文关系,主送被审计单位,抄报审计署和中国XX;抄送各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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